這項修正案若黨團沒有異見,近期內將連同因應美國肥咖條款(FATCA)的台美合作協定(IGA),一併提報行政院會,送立法院審議。

透過稅務資訊交換合作,進行海外追稅成國際趨勢,財政部提出《稅捐稽徵法》修正案,政院已於農曆年前完成審議,基於互惠原則,增訂授權財政部與其他國外或免稅天堂地區簽訂稅務資訊交換協議(TIEAs)。

因應台美肥咖條款上路,行政立法協調會今將討論《稅捐稽徵法》修正案,授權財政部可和外國洽簽稅務資訊交換協議,因應國際海外追稅風潮。但在陸委會反對下,高雄市林園區信用貸款 授權財政部洽簽稅務資訊交換協議的高雄市彌陀區小額借款快速撥款 地區,不包括和大陸及港澳地區。

而美國基於政治考量,不願與台灣展開全面性租稅協議,只好退而求其次,先爭取洽簽稅務資訊交換協議,讓資訊明化。

此外,修正案增訂罰則,對於企業、個人或機構,拒絕調查或不配合提供資訊者,將處以罰鍰3000至30萬元,且可連續處罰,未來擬針對企業、個人或金融機構訂定不高雄市仁武區小額借貸 同門檻的罰則。另違反禁職審查提供相關追稅資料的金融機構,也將處20萬至1000萬元罰則。

財政部草案中原提出包括可與大陸及港澳地區簽訂稅務資訊交換協議的文字,陸委會認為若有必要,應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澳關係條例》作處理,反對在《稅捐稽徵法》增訂及於兩岸及港澳地區洽簽的授權。

知情高層說,與各國展開全面性租稅協定,如此有利在海外投資台商避免被雙重課稅,但《兩岸租稅協議》已簽署,《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兩岸條例》對洽簽租稅協議授權的相關法案卻牛步化,應設法讓《兩岸租稅協議》生效,再考慮是否要與大陸港澳洽簽稅務資訊交換協議。

拒絕配合罰30萬元

台商可免雙重課稅

中國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繼美FATCA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推動全球版肥咖條款,同時發布共同申報準則(CRS),以利各國遵循,今年7月將公布不合作名單,祭出制裁措施。一旦遭制裁,企業將受嚴重衝擊,包括取得他國來源所得被課較高扣繳稅率,或被拒絕經貿往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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